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32:19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综合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自身条件等多种因素,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第一,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第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进行判决。第三,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子女的意见。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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