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28:50
需役地和供役地是地役权相关的两个概念。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包括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租赁权、借用权、耕作权、抵押权等。需役地是指为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而供役地是指他人土地的便利被使用而存在的土地。土地产权的基本权包括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土地发展权。法律分析;需役地和供役地是两个与地役权相关的概念。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使用、收益自己土地的目的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为他人土地的便利而被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一、土地产权有什么基本权能。土地产权的基本权能有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土地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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