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4:03:14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一、再一次医疗鉴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所提出的,其不服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事项。3、必须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5、费用缴付方:一般为提起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支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