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58:42
一、离婚开庭被告没去,按撤诉算吗。起诉离婚开庭后还能撤诉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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