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56:58
本六个问题所针对的系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的主要人员或涉案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律师通过阅卷能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因此下述问题在侦查阶段尤其系第一次会见时进行询问,效果最佳。问题一:涉案单位的主营业务以及涉及集资诈骗事宜业务所占单位业务的比例情况。实践中,集资诈骗犯罪多以单位犯罪形式或盗用单位名义的形式存在,故在会见时,首要进行的询问便是单位的具体情况。《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已有明确规定,对于为实施犯罪而建立的单位以及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以个人犯罪论处。据此,辩护律师在进行会见时,应对单位设立时的业务以及案发前后主营业务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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