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57:08
今天和大家聊一下律师办理集资诈骗罪中,如何从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方面指定辩护策略。集资诈骗罪案件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意),往往是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着手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素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其他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关键,司法实务中,由于行为人在供述笔录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控方直接认定了存在主观意图的情况从而定罪、加重罪责。而实际上,对于“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是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实践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规定如下: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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