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57:09
该文是一篇关于集资诈骗罪辩护的摘要,作者是浙江华越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在案卷查阅、会见被告人并参与庭审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被告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被告人客观上并未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非法吸法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此外,作者还提出了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悔罪表现以及退赃意愿等酌定情节,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法律分析;我作为浙江华越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接受了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并经得其本人同意,担任其涉嫌集资诈骗罪的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同时参与了本案庭审,对案件有了清晰了解,现根据了解的情况依法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关于本案的定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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