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4:05:03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第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第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第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第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第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犯盗窃罪的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只要符合上述减刑条件,就会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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