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4:04:56
【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异同点 1、相同点:第一,都是一种证据。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第三,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2、差异性。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第三,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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