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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4:04:36
律师解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有关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将被严肃查处,其中查实直接导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将及时移送机关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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