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4:01:39
青岛这边房屋遗产过户分为三个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没有遗嘱,各继承人做了继承权公证或有与继承相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需要由继承公正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继承人到房产处申请办理。需要材料有:1.登记申请书(原件)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明:(1)不动产已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2)不动产未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包括购买协议(合同)、产权证明(原件)4.继承权(接受遗赠)公证文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原件)5.其它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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