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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8 13:23:35
法律分析。宅基地的审批流程是:申请人向集体经济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张榜公布申请信息,公布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乡镇、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合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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