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8 13:32:09
法律主观。一、解除父女关系法律流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该条规定夫妻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亦不能消除其父母子女关系。最高人民华东分院于 1951 年 11 月 2 日作出《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可否声明 脱离问题的批复》指出,父母子女间,政治观点可能有进步与落后之分,但父母对子女仍应负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仍应负赡养扶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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