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2:28:54
离婚后,父母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会根据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则来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并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协议,将做出判决。如果父母的探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有权中止探望,但一旦事由消失,应恢复探望权。法律分析;离婚不让探望孩子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拓展延伸;离婚后不许探望孩子的行为:如何判定父母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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