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7 15:41:34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的判决属于生效判决,不可以上诉。但对于生效的最高人民的判决,仍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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