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7 11:33:15
羁押期限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可再延长2个月;特别重大复杂案件需报请全国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期限为1个月,可延长半个月;人民办案期限为1个月,可延长一个半月。法律分析;羁押期限根据情况羁押时间长短不同。1、一般情况下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如。(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