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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7:53:41
法律分析。是员工非自愿离职,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规则:N是指按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基数是员工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包括津贴等)。“代通知金”是指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不提前通知,而是临时通知,所以用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替代提前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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