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8:12:08
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的填写和提交要求已明确规定。主要思想是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应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提交给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作为存档的依据;第二联由用人单位凭借该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第三联则由用人单位留存。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第一联名册提交至职业介绍所,并在《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同时,用人单位持有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法律分析;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应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需提交给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作为存档的依据;第二联则由用人单位凭借该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第三联则由用人单位留存。第一联名册由用人单位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所。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