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4:09:10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在濒临破产或经营困难时,可以裁减人员,但需遵循一定程序。程序包括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方案并征求意见,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公布方案并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超过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分析;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程序。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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