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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4:13:15
法律分析。市社保局对市直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进行了调整,将离休干部护理费调整为每人每月2500元。目前,增资补发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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