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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24:10
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制度一、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二、急诊病历书写要求(一)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二)体格检查部位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大致包括: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记录。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3.疑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等记录。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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