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23:55
请求解决交通事故医药费用的报告请求解决交通事故医药费用的报告尊敬的岳阳县交警大队领导:我名罗,男,57岁,系中洲乡南XX五组人。我真不幸,于今年7月31日15时在荣XX的幸福村和青XX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三轮摩托将我两轮摩托撞倒在地,当时的我痛得爬不起来,现在无法找到责任方。当天的16时,我被送到岳阳县人民医院,经医师检查,1、左腓骨下段横断性粉碎性骨折。2、考虑内外踝下缘软组织异物。伤口经包扎后,由于伤口严重,19时转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到现在在市二人民医院治疗用去医药费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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