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35:33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为加强学会服务中心车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务用车“规范、安全、节约”,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凡中心购置的车辆均属中心固定资产,统一由综合处登记造册,对车辆使用、维修等实行集中管理。二、对公务车辆均以自然月为单位统计行驶里程及燃油消耗数量。三、中心各处室使用公务车,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处按预约先后顺序派车。各处室应尽量指定专人驾驶车辆,用后及时将车钥匙及填写完整后的“用车申请单”交回综合处。公务车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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