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33:06
县农副产品加工园管理办法县农副产品加工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副产品加工园建设与管理,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培育壮大加工产业,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以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主,鼓励投资者投资兴办大米制品、食品饮料、干果制品、油料制品、调味品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配套仓储、冷链物流服务,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第三条凡申请进入农副产品加工园的企业,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经开区总规和控规、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规定、国家产业政策严格限制要求、投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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