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33:00
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制度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制度第一条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书、设备装备管理和资料整理工作。第二条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过程记录的录音录像资料信息按要求刻录成光盘保存,交给所在科室管理人员。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的光盘随案卷保存。第三条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和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机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保存,各执法科室资料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