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20:03
教师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教师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为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需要,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管理,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每学期与教师签订《教育教学工作责任书》,教师应当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量化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指标。第三条每学期工作结束后,由校长会同教导主任对教师学期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依据《目标管理责任书》中量化目标的《教师一日常规评分标准》实际记载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第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四个等级。四个等级的标准如下:考核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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