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20:03
骨科病历书写管理制度骨科病历书写管理制度1、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改并签字。2、首次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3、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和上级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4、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由主管医师作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记录并签字。5、手术病人的术前讨论应由住院医师于术前作详细记录。6、手术病人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应由主治医师于术前和患者及家属作详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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