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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25:11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研判报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分析研判报告天水市新华门小学李锦春本人李锦春,女,生于19__年_月,19__年参加工作。党员,大专学历,小学高级教师。现任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教以来,热衷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班级管理有爱心,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工作成绩突出。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本人遵循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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