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23:43:28
法律分析:外省车辆进海南规定。一、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二、驻琼机构和在琼注册登记企业已在本省使用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通行证备案管理,过渡期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三、未办理登记、通行证或通行证超过有效期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进入本省道路行驶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四、海南省各市、县、自治县及其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时段、路段、区域实施小客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五、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通行的道路周边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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