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20:05:55
(一)登记要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赠与合同(原件留存)。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三)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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