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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18:58:04
一、仅有增值税发票能债权申报吗。增值税发票不是结算凭证,无法单独证明债权债务存在,所以仅有增值税发票不能债权申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债权申报后如何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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