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19:23:3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来讲,作为患方应对医疗损害的全部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举证责任,一般来讲,主要是讲结果责任,即案件争议的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由当事人哪一方承担不利诉讼后果。但举证责任还有其他的内涵,即行为责任,它是指当事人双方就争议事实提供证据的则热,从法理上讲,结果责任只能由当事人一方承担,而行为责任则当事人各方均要承担,即各方当事人都有责任提交由其保管的相关证据,因此结果责任与行为责任不能混为一谈,原则上,患方承担构成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结果责任),同时医患双方均应承担提交其保管的证据的责任(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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