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20:33:48
预售许可证取得需要30个工作日。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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