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07:04:09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出台前简易程序举证期限并无确切规定,仅规定了不受普通程序的举证期,规定了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确定,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同时新增规定了小额诉讼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七日。以上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期限,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实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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