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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06:06:54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对于法律、行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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