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07:12:14
公费医疗服务的主要对象具体如下:1、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薪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2、由国家预算内开支薪资的、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各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单位;县或城区以上工会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3、属于嫌塌渗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4、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和残废军人、荣军院的残废军人。5、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6、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7、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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