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07:17:07
邮寄送达,是人民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重要送达方式之一,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又是人民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一种更有送达保障的特殊邮寄送达方式,对此最高人民《关于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多年来,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在人民民事审判中起到了很大作用,为人民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和邮政部门的重视。一、系统;1、收件人填写不准或者收件人的姓名填写不清,不准,或者收件人的电话号码漏填、不准,或者收件人的单位(住址)填写不准,这些给邮政部门投递带来了难度,使送达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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