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07:22:41
行政处罚口头作出而没有相应的决定书是无效的,因为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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