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07:46:15
法律分析:车辆挂靠经营是个体购车人为了从事道路运输业务而将其自行购买的机动车辆登记在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企业名下、从而且得以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办理营运手续,挂靠人仅需向被挂靠人缴纳一定的管理服务费用而由挂靠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方式。挂靠经营的特殊性导致了挂靠经营车辆登记所有权人与实际出资人不相符的客观事实。“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机动车登记仅具有公示及对抗效力而非物权效力的规定,应当认定在挂靠经营车辆登记所有权人与实际出资人不相符时,实际出资人方为挂靠经营车辆的所有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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