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07:38:21
此次最高人民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明确了4个重要问题。第一,随案扣押合法。赔偿请求人主张侦查机关扣押2000万元的措施自始违法,即从扣押之日起就是违法的。该国家赔偿决定认定,侦查机关对2000万元扣押款的处理,在本溪中院刑事判决生效前,不能认定为违法扣押,北鹏公司主张该扣押行为自始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也就是说,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扣押措施,是合法有据的,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为了侦查刑事案件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从诉讼程序和随案强制措施两个方面看,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故不能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而否定随案扣押措施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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