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3:15:12
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一般情形下由买受人承担责任,但双方可以约定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6条和607条规定,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若约定交付地点并明确,买受人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若没有明确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买受人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法律分析;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一般情形下由买受人承担责任,但是双方可以对此作出不一样的约定。法律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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