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2:07:25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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