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21:25:59
关于“苏州工伤十级伤残怎么赔偿?”的相关解答如下:苏州十级工伤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和就业补助金1.5万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苏州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