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1:24:45
哺乳时间是法定劳动保护待遇,每天1小时,可分次使用或合并使用,生育多胞胎的加倍计算。哺乳期至婴儿满1周岁,体弱儿可延长半年。哺乳假不是法定待遇,需与用人单位协商,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哺乳时间与哺乳假不同,不能补休或折算成休假。法律分析;1、哺乳时间:哺乳时间是法定劳动保护待遇,无需用人单位同意,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可以在当天分次使用或合并使用,生育多胞胎的,相应加倍计算,并可扣除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哺乳期至婴儿满1周岁时止,但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半年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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