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1:24: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有哪些。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2、非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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