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1:31:19
认真对待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在我国,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调解程序只有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开始,不是仲裁程序中的必经阶段。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会询问参加仲裁的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将主持调解;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则仲裁庭不能启动调解程序,所以,仲裁程序中是否开始调解程序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选择。仲裁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在确定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根据调解协议出具裁决书或调解书。调解在快速解决纠纷,降低当事人成本等各个方面都有独到的优势。如果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由申请仲裁的一方撤回仲裁申请,则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退回部分仲裁费用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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