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0:40:04
法律分析: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押人的担保是质押而不是抵押。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有。(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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