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1:33:25
法律分析:原被告都可以发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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