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1:14:47
女职工哺乳期间享有每天1小时的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可适当延长,哺乳期计入劳动时间。婴儿满一周岁后,如确诊为体弱,可延长授乳时间,但不超过6个月。女职工可请哺乳假,工资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不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每班劳动时间内应给予两次30分钟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法律分析;1、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哺乳期间计算劳动时间。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止。2、若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然,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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