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1:03:39
如果已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可以申请法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查看详情